河北省总工会本级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比选工程咨询单位公告
来源:河北省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 2025年09月19日
为进一步加强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审批程序,提高项目建设投资效益,根据相关规定,省总工会本级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总资管委)拟通过公开比选确定1家单位入围,欢迎具备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总工会本级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比选工程咨询单位
二、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水平;
2.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作职责
对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申请省总出资(包括投资、补助等)和利用自有资金100万元以上(含)进行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物等)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对项目的造价分析、成本控制等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四、评定办法
从报价、业绩、项目负责人、人员配备、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确定单位并签定服务合同。
五、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单位简要情况;
3.近三年业绩;
4.项目负责人及人员配备情况;
5.服务方案。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其它事项
1.报价:最高限价4.5万元,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合同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付合同费用;
3.递交方式:本项目采取邮寄方式递送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于2025年9月25日17时以前邮寄到石家庄桥西区红旗大街309号,省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625室,文件不再退还。
联系人:郝东升 电话:18731115678
河北省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