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成功调解 农民工薪资待遇系列纠纷
【基本案情】
任某等12名农民工是张家口市某公司一线生产工人,因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双方对2014年前的劳动关系问题存在分歧,农民工要求企业支付加班工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及工龄工资并补缴社保。一审判决后该公司向张家口中院提起上诉。张家口中院于2023年5月29日通过“冀时调”平台将案件委托张家口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接到案件后,张家口市总工会第一时间委派调解员介入。调解员认真审核案件资料及证据,充分了解案情,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鉴于案件人数多、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张家口市总工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及律师代表、当事人代表举行了若干次调解会,详细核实每个人的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工龄工资以及社保缴存时间,解答涉案劳动法律规定,征询双方调解意愿。因该公司委托的律师在外地,调解员便运用平台在线调解功能与其进行联系,实时沟通农民工诉求。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后公司撤回上诉。案后调解员又多次回访,监督单位履行协议,确保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