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在线化解 群体劳动报酬给付纠纷
高某等11人经招聘面试陆续到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约定了薪资标准,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成立一年左右开始拖欠员工工资,业务全面停滞。高某等11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劳动报酬共计8万余元。
海港区法院高度重视该案,第一时间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工会对接,开展调解工作。但因高某等人离开某科技公司后,为寻求生计有些人已经远赴其他城市工作生活,无法集中现场调解。为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将诉讼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降到最小,工作人员利用调解平台在线音视频调解功能,采取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调解方式,使高某等11人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能够集中在一天共同进行调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信任,拉近了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最终成功将这起涉及11人的系列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诉前。